兴安盟司法局2024年11月党建工作要点

  把★“学习强国★★★”学习平台作为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★★★、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渠道和学习载体,做到学思用贯通★★★、知信行统一★。

  为持续推动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学细,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《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》,结合盟委“廉政警示教育月”活动,现将2024年11月党建重点工作提示如下,请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,认真抓好落实★★★。

  各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,认线月★★★“三会一课”★★,做好“智慧党建★★”平台上传工作。党员要按月★★、足额交纳党费★★,党费交纳情况要及时进行公示★★。

  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原文★、二十届三中全会《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》原文★、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学习辅导百问》《中国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内容。

  各支部书记立足自身实际★★★,结合在职党员★“双报到、双服务★、双报告”等工作,面向服务对象常态化宣传党的民族政策★★,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★★,增强“四个意识★★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★”,坚定群众★★★“感党恩、听党话★、跟党走”的信心。